通知公告
关于申报教育厅2021 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
为加强教育政策的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 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中所转发的通知,根据课题指南,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
二、项目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,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,每个项目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。承担省教育厅以往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本项目。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,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纸质申请书一式13 份(含原件3 份,复印件10 份)报送至科研处508室,报纸质版的同时上报电子版。
四、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7:30,逾期不再受理。我处汇总后择优报送2项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参与竞争。
科研处
2021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