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提交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
根据省教育厅安排,现组织开展省教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,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12月2日前提交结题材料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《鉴定结项审批书》纸质1份;其中 “最终成果简介”部分用B5纸打印2份,单独装订,作为活页夹在《鉴定结项审批书》中。
2、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,需最少由3名校外专家和2名校内专家分别提供鉴定意见,项目负责人汇总形成《专家鉴定意见书》。
3、《项目申请书》(原始件)1份。
4、项目成果附件1套。
5、《结题汇总表》Excel文档。
6、《结题审阅表》纸质1份及Word文档。
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(可1份原件1份复印件)及所需电子材料一并提交到科研处508室。
7、特别提示:2016年获批的项目,本次是最后一次参与正常结题,若不能结题,需填写《变更申请表》申请延期,否则将受到终止或撤项处理。
联系人:何甫权 QQ:312156534
科研处
2021年11月16日